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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February 26, 2006

老熟離婚率 10年飆4倍


【記者 梁玉芳】

「都忍了大半輩子,你都當阿嬤了,還要離婚?」在家事法庭上,法官這樣詢問頭髮花白的當事人。提出離婚訴訟的是六十多歲的婦人,兒孫坐在旁聽席上看著阿嬤爭取單身。

她很堅持。因為孩子都大了,有了自己的家庭,她現在離婚不會對不起誰,所以她要照自己的意思過日子了。

這一幕,代表阿嬤的律師王如玄印象深刻。

女校長退休 夫妻馬上離

在台灣南部,一對校長夫妻牽手大半輩子,還是彌補不了個性的差異。太太退休後,兩人在離婚證書上蓋了章。兒子結婚,離婚爸媽各自發喜帖,各自辦喜宴,彼此不願再打照面。兒子與兒媳只得穿著禮服趕了兩攤喜酒。

傳統上,少時夫妻老來伴;如今,老來卻勞燕分飛的案例漸增。依內政部最新的老人生活狀況調查顯示,五十歲以上國民中,離婚或分居者的比率由民國九十一年的百分之三點八,上升到九十四年的百分之四點六。顯示到了人生下半場,老來分手的現象正在增加。

台灣離婚成長趨勢也顯示「雙高峰」現象,婚齡未滿五年的新婚夫妻,婚後適應不良,當機立斷,離婚率最高,占離婚人口的四成;結婚廿五年以上的熟齡人口也漸趕搭離婚列車,年長者離婚成長率甚至高過年輕世代。

統計台灣每年的離婚對數,十年來成長約兩倍;但結婚廿五年以上的夫妻,離婚對數卻成長了四點一倍;婚齡卅年的,離婚對數成長三點八倍,增加速度比年輕人生猛。

50歲不分手 還要忍30年

專家認為,老人潮來臨,這代老年人已是史上最長壽的世代,如果五十歲已無法忍受婚姻,未來還要忍卅年,既然子女都大了,責任已了,那就分手吧。

再者,年輕世代對離婚的接受度,也漸讓老人重思婚姻的本質;年紀大的權威感,多少讓當事人不再畏懼外界眼光。因此經濟不虞匱乏的長輩,也勇於對不合意的婚姻道別。

五、六十歲的老夫老妻,重大壓力源之一就是:退休。夫妻鎮日相伴,關係不佳的就相看兩厭,點燃分手火苗。

六十多歲的李太太,在先生退休後,兩人卻分居了,原因正是老公退休後,沒部屬可管,卻管起她的行蹤。她說,原本先生上班時,白天她很自由,學國標舞,學槌球;時間到了,就回家燒飯。先生退休後,她出門都被問:「去哪兒?都是些什麼人?待在家裡不好嗎?」兩人大眼瞪小眼。她覺得分開,大家快活。

一周見一次 關係反而好

於是老夫妻協議分居,丈夫提供她生活費,她每周回家一次料理家務,採買日用品,等於是「遠距持家」,兩人反而相敬如賓。

有人戲稱這樣的現象是「退休老公症候群」,即使沒鬧到離婚,老夫老妻得,找出共同興趣,在同一屋簷下和平相處。

銀髮離婚現象並非台灣獨有。在美國,一九九七年有百分之七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離婚或分居,到二○○一年,比率升到百分之十。

鄰近的日本,結婚廿年以上的「熟年世代」(現今五、六十歲),在二○○四年有多達四萬兩千對離婚,是一九八五年的兩倍。結婚卅年以上夫婦的離婚對數是一九八五年的四倍。

日本離婚男 上課學烹飪

赴日本訪問老人團體的老人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,日本銀髮族離婚已多到老人團體為老男人開辦烹飪班,「或許台灣也要考慮跟進」。

老來離婚,生活得重新安排。老人大學副校長袁凌雲說,有九十多歲的將級退休老人家,去年和差了卅多歲的妻子離婚,因為人生階段不同、需求也不同了。沒了太太,老人到老人大學上課,退休俸讓他請得起人照顧生活。

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王增勇表示,實質已無交集的老夫妻比離婚數字更多,不少老夫妻早已發展出應付衝突的方式,例如分居或漠視對方的存在、分住不同的子女家,也是對策。

【2006/02/27 聯合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