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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21, 2006

試婚算什麼? 我倆要試孕

本報記者魏忻忻

婦產科醫師對病歷上的婚姻狀態的應對態度,也可以看出社會觀念的變遷。

台北長庚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徐振傑說:以前到門診來驗孕的女性,若在婚姻狀態那一欄勾選「未婚」,通常態度上總是有些扭捏,「不好意思的味道很強烈」;如果驗孕的結果是「有了」,有人甚至會直接掉下淚來。醫師看到懷孕的報告,也要確定一下對方的婚姻狀態,免得說了「恭喜」,卻是表錯情。

但這幾年來,情況已完全不同,「病歷上的結婚狀態真的只是參考用」。徐振傑記得有一次,一位未婚的女性驗孕,「有了」,他正斟酌如何措辭,擺出嚴肅的神色,沒想到這名女性喜上眉梢,轉身和男友抱在一起,眉飛色舞地說:「那我們要結婚了!」

徐振傑的心得是:「時代在變,我們當婦產科醫師的,千萬不能太白目。」

十多年前有個業界流傳的案例:年輕未婚女孩來門診驗孕,看診的醫師素來憨直,直覺問她:「妳驗什麼孕?妳又沒有結婚。」反被患者「教育」:「沒結婚,為什麼不能驗孕?」

國泰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鄭丞傑也說,未婚的孕婦很常見,而且現在大家對未婚懷孕的態度都很自在,「可能比我還自在」。

更特別的變化是,不孕者太多,許多情侶還先「試孕」,才決定要不要成婚。

鄭丞傑遇過刻意先有後婚的例子,因為女方說,對方是獨子,「我如果不孕,怎敢嫁他?罪過可大了。」也有男方說:「會下蛋的我才要。」不如確定「有了」,再娶回家,降低不孕風險。

比較瞎的是,有未婚男女同居多時,女方肚子一直沒有動靜,跑來問鄭丞傑可否做試管嬰兒,但被鄭丞傑拒絕。因為如果雙方沒有婚姻關係,醫師依法不得施行人工生殖技術。

【2006/05/22 聯合報】